從2005年開始,我們國傢每年都要給退休人員漲養老金。從2005年至2015年,我國養老金的漲幅達到瞭10%以上,2015年至2020年,我國養老金的漲幅回落到瞭5%以上,2021年受到疫情的影響,養老金跌至4.5%。今年人社部又公佈瞭養老金平均漲幅達到瞭4%。而在目前的大環境之下,我國養老金能有這樣的漲幅,實屬難能可貴。
盡管,我國養老金年年在上調,但是為瞭能讓養老金保持可持續發展狀態:一方面,我國今年開始要實施延遲退休制度,預計將會有5年的過度期,到2027年正式實施。而另一方面,從2022年開始,我們國傢將嚴查這“4類”退休人員,這樣既可以減輕養老金發放的壓力,也能夠做到養老金發放的公平正義。
那麼,究竟有哪4類退休人員,會在2022年被嚴查呢?第一類,已故退休人員。有些退休人員已經離世,本來傢屬應該去公安部門註銷死亡老人的戶口,並且通知當地的社保部門,立即停止死亡人員的退休工資發放。
而傢屬往往為瞭貪圖退休人員的這點工資,就故意拖著不向社保部門上報。而一旦這種情況被發現,不僅會立即取消死亡人員的退休金的發放,傢屬也會被勒令退還之前多領的離世老人的養老金。
第二類,宣告失蹤的退休人員。有些退休人員患有老年癡呆癥,往往會出現離傢出走或與傢人走失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養老金還能再發放半年,如果半年之後,還是找不到失蹤的老人,那就必須要凍結養老金賬號。
當然,一旦失蹤老人被找到之後,還可以申請恢復發放養老金。而有些失蹤老人的傢人,並沒有及時上報老人長期失蹤的情況,一直在領取老人的養老金,這種行為就必須要立即停止。
第三類,重復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有些農村居民在農村繳納瞭新農保,又到城裡來打工,用人單位替他繳納瞭城鎮職工社保,這樣該職工就重復繳納瞭社保,而到瞭法定退休年齡之後,該職工就想領取兩份養老金。這種情況雖然極少會發生,但是一旦被有關部門發現,就會被嚴懲。所以,千萬不要抱任何僥幸的心理。
第四類,服刑期間的老人。有些老人因為各種原因觸犯瞭我國的法律,被判處有期徒刑。而在報刑期間,老人的養老金是會被停掉的。但是,目前我國的公安部門與社保部門有的時候溝通不是很通暢,社保部門不知道老人已經被判刑坐牢瞭,還在繼續給老人發放養老金。在這種情況之下,服刑的老人或者其傢人應該主動返還養老金,並向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養老金是我們國傢給退休老人的一種福利待遇,就是有一些人喜歡鉆養老金制度的空子。對此,從2022年開始,我們國傢將對一些非法領取養老金的行為進行嚴查,主要是針對冒領已故人員領取養老金,以及沒有及時上報失蹤老人的情況,還在繼續領取養老金的人。同時,還有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人,以及服刑期間還在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對此,大傢一定提前瞭解一下,避免這種情況不要在自己周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