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大盜
2009年2月9號凌晨2點多,王女士和13歲的女兒,他們兩個在傢裡睡覺。
睡夢中的王女士隱約感覺到有人,拿手電筒在照自己的臉。那時候正是她很困的時間,她也沒有睜眼,強光下也睜不開眼。
她以為是丈夫下班回來瞭。
她還說瞭一句,照什麼照?
回來瞭就趕緊睡覺。
沒想到對方說話瞭,說瞭一句不要出聲,不要開燈。
否則,我會對你不客氣。
王女士聽到聲音不對,很陌生,她一下子就驚醒瞭。
隻見這個人一手拿著手電筒,一手拿著刀。
王女士對他說,你想要做什麼?
隻要不傷害我,我會給你錢。
他看到王女士帶著白金項鏈和手鐲,他讓王女士都摘下來瞭。
之後,他轉身想要走。
沒想到他是把門給插住瞭。
他回來告訴王女士,你是想要讓你的女兒被侵犯?
還是你?
王女士的女兒隻有12歲,她當然不能讓別人靠近自己的女兒瞭。
所以,她就被歹徒強暴瞭。
之後,歹徒和她聊瞭會傢常,問她平時都做些什麼?有沒有上班?丈夫是做什麼的?女兒是做什麼的?
大概聊瞭20分鐘,歹徒就走瞭。
王女士驚魂未定。
到瞭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報警瞭。
很遺憾的是,她除瞭知道對方是一個男的外,其它信息一概不知道。
沒有開燈,她也察覺不到對方有什麼異常。
對犯罪嫌疑人一無所知,很難實施逮捕。
讓人想不到的是,王女士報警沒幾天,又有一起入室搶劫,強奸案發生瞭。
2月16號,還是宿州的一女性,她來到派出所。
她講述的經過和王女士說得一模一樣。
她也是被搶走瞭金銀首飾,也是一樣被強暴瞭。
歹徒還和他拉傢常!
但是,一樣是沒有任何線索。
此後半年的時間裡,一直有婦女被搶劫、強奸的事情報道出來。
宿州的民警,把這個案件當作瞭重要的案子來辦,他們四處走訪,就是想盡快抓住這個人渣。可是,沒有任何人能夠提供有用的線索。
當然瞭他們采集瞭那個男子的DNA,但是輸入到電腦裡,並沒有與任何人匹對上。
就在民警高度重視這個案件時,作案的那個男子竟然停止瞭動作。
一連幾個月的時間,都沒有任何類似事件曝光出來。
難道歹徒被繩之以法瞭嗎?他怎麼突然收手瞭?
彪悍村婦
2010年4月份,焉女士的報警,讓民警知道,歹徒還在繼續作案。
焉女士說凌晨三點多,她傢裡來瞭一個人。
她被這個人搶劫、強奸瞭。
她講述瞭事件的整個經過,很顯然還是去年的那個人做的案。
不過,焉女士大致地看瞭歹徒一眼,不是太清楚。
但是,她覺得歹徒在30-40歲之間。
她還用手摸瞭摸歹徒的臉,她說歹徒不胖,是個平頭。
這些她是確定的。
這是到目前為止,唯一能夠提供一點有關歹徒長相線索的人。
這個線索還是很重要的,至少知道歹徒大致的體態特征瞭。
民警高度重視起來,有瞭這些線索能夠幫助他們逮捕這個犯罪分子。
他們找來瞭專傢,針對犯罪分子進行瞭分析。
經過對DNA的鑒定,得知報警的20多個女子,他們都是被一個人所侵犯。
專傢分析,這個歹徒應該是一個人居住,沒有傢庭、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因為他大部分時間,都是選擇下半夜作案。
另外,他應該是一個很孤獨的人。
因為他有一個癖好,就是做完案子,他會和受害者聊傢常。
平日裡的他應該是一個很孤獨的人,不善言語。
最後,這個人外在表現得很強大很兇惡,其實他內心膽子並不大。
被他侵犯的這些人,沒有一個被他用刀傷害過。
盡管他拿著一把刀,但是,他從來都沒有傷人。
這些特征很明顯,這樣的人應該不多。
隻要在宿州展開排查,找30-40歲這個群體,有以上特征的人重點調查。
應該會有收獲。
宿州全部民警開始走訪調查,總共找到500個類似這樣的人。
這裡面有20多個吸毒,搶劫的。
但是,沒有一個是他們要找的歹徒。
看來歹徒應該是有所準備瞭,他在躲避警方的排查。
就在警方討論下一步該如何行動的時候?
一個女性的報案,讓警方迅速鎖定瞭嫌疑人。
這個女性是誰呢?
她是江女士。
歹徒半夜三更到瞭江女士傢,他拿著刀和手電筒,讓江女士給他找金銀細軟。
江女士就把傢裡的手鐲、項鏈都給瞭他,那時候她都是懵的。
本以為這樣就完事瞭。
但是,他要讓江女士躺下。
江女士一下子就火瞭,她那時候沒多想,也沒受過這樣的氣。
她直接打開燈,然後訓斥歹徒。
她告訴歹徒,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
你剛才說的話,你知道是在犯罪嗎?你看看你還年輕,你怎麼能做這樣的事情呢?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我勸你還是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不要找不痛快。
江女士一點都不怕他。
江女士和他遇到的以往的人一點都不一樣。
可以說這是歹毒遇到的第一個比較強悍的人,他心裡也是有點怕的。
他的面容被江女士看到瞭,江女士又把他呵斥瞭一頓。
他想瞭想還是算瞭,最後,他還是灰溜溜地從窗戶裡逃出去瞭。
當晚,江女士就報案瞭。
她從頭到尾就沒有感覺害怕,歹徒也沒有把她怎麼樣。
她是看清楚瞭歹徒的整個面貌的,這很重要。
正是在她的配合下,警方繪制出來瞭歹徒的整個樣子。
有瞭這個樣貌,再想抓他就容易瞭。
民警打印瞭很多這種照片,到賓館、網吧、電玩城、洗浴中心等地走訪,問這些地方的經營者,見過這個人嗎?
若是見過,一定要聯系警方。
很快就有線索瞭。
采花大盜落網
警方在排查一個金銀首飾售賣店的時候,一個女老板看到圖片上的人,她有點欲言又止的樣子,最後還是沒有說。
警方覺得這個老板,肯定知道點什麼。
到瞭晚上九點多,警方再次跟金店的老板聯系,問她是不是知道情況?
她說明天來我的店裡吧,我把東西帶過去。
第二天金店的老板,就拿瞭一個項鏈,一個手鐲。
她說這是一周前,有人拿到她這個店裡賣的,誰會賣這個東西呢?
應該是來路不明。
她覺得是歹徒作案銷贓的。
警方先聯系瞭受害人,把這兩個已經找到物件的照片,發給他們認,
讓他們確認一下是不是他們丟的?
就有一個女士,認出瞭這是她丟失的東西。
她到瞭警局,把自己的東西拿走瞭。
看得出,找回丟失的東西,她還是很開心的。
這一下有線索瞭。
民警問金店老板,誰賣給你的手鐲和項鏈?
金店老板說是一個女性,她把那個女性的電話聯系方式告訴瞭警方。
警方找到這個女性,她說她隻知道那個男子姓單。
但是,和他不是太熟,歹徒一直在一個旅館裡住著,和那個旅館的瞭老板很熟。
在這個女子的帶領下,民警到瞭賓館裡,歹徒終於被抓獲瞭。
他確實是一個很慫的人,警方逮捕他的時候,他的雙腿一直打哆嗦。
不管問他什麼,他都不說。
果然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
那麼,他們抓的這個人是不是作案的歹徒呢?
警方就讓見過他面的江女士來指正,江女士說,正是這個傢夥。
而且也對比瞭他的DNA,確實所有的案件都是他做的。
他被帶到瞭派出所,並且講述瞭他作案的整個過程。
他叫單春三十多歲,就是安徽本地人。
他交代從2009年2月份,到2010年8月份,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他總共作案40多起。
都是輾轉在宿州的城鄉結合部,找的都是獨居的女性。
搶劫並侵犯人傢,也有沒侵犯成功的。
他還是一個賭徒,隻要賭輸瞭,他就會出來作案。
他確實隻有一個人,1999年他因為小偷小摸的習慣,被判過刑,出獄之後她的妻子就和他離婚瞭。
之後,他再也沒有找到女朋友。
本來一直單身的他,發現農村裡很多男人都出去打工瞭。
他就有瞭一個邪惡的想法,從這些女人手裡搶錢,還要侵犯他們。
完事之後,他還要和這些受害者聊天,因為他沒有朋友,他平日裡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他太孤單瞭。
這就是他為何每次作案完後,都要找人傢拉傢常的原因。
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要知道這一次,他的作案性質十分的惡劣,受害者多達40人,他是要被重判的。
當他得知會被重判時,他又慫瞭。
他說他沒有拿刀,沒有強迫,沒有不讓他們開燈,是受害者們自願的。
她們告訴他,願意做什麼就做吧。
沒想到他竟然如此無恥,這麼多人都講述瞭自己受害的經過,他是半夜持刀潛入到人傢傢裡,而且作案過程都是一樣的。
他竟然說人傢是自願的。
他的狡辯顯得太蒼白瞭,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最後,民警提醒廣大女同胞們,若是單獨一個人在傢的時候,一定要檢查好自己傢裡的門窗,不給歹徒趁虛而入的機會。
當然瞭不管是誰,隻要做瞭違法犯罪的事情,肯定會被繩之以法的。
就像這個采花大盜一樣,他的後半生幾乎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