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三個陌生人之手
2014年吳法喜35歲,他本來是貴州人。
不過,他在雲南生活瞭快20年瞭,在這裡他也積累瞭一大筆財產。
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竟然死在瞭2014年9月21日。
死在瞭他剛建好的六層樓裡。
當時,他在羅平自己購買的一塊地上蓋瞭一棟六層高的樓。
樓剛剛封頂,正準備安裝門窗和室內裝修。
他就睡在一樓,看著一樓的一些財物。
可是,誰也沒想到9月21日凌晨,他被三個陌生男子殺害瞭。
當時,他是在睡夢當中被捅刀子的。
被捅之後,他就跑瞭出來,整個路程都有血滴的痕跡。
他大聲地叫嚷著,我被捅瞭幾刀子。
他的慘叫聲,被他的鄰居錢女士聽到瞭,錢女士直接拉開窗戶,
她就看到吳法喜已經倒在地上瞭。
等她和丈夫下樓後,吳法喜因為流血過多,已經沒有呼吸瞭。
他們報警瞭。
警方趕來後,他們就把自己見到的,聽到的告訴瞭民警。
她說當時凌晨兩點多,她和丈夫在睡覺,她聽到有人嗷嗷嗷地叫。
還說被捅刀子瞭。
她拉開窗戶喊瞭幾聲,就看到有3個男子在吳法喜的樓裡跑出來瞭。
吳法喜應該是被那3個男人殺害的。
他身上留下的傷口,可謂是刀刀斃命!
那3個男人,向睡夢中的吳法喜發動進攻,本來就是想要置他於死地的,他怎麼可能活得瞭呢?
可是,那3個男人又是為何要殺瞭他呢?
吳法喜的二哥說,他居住的地方和弟弟隻有200多米,弟弟吳法喜在經濟上和別人沒有糾紛,在當地沒有仇人,不可能是因為仇殺。
這一點在錢女士這裡也得到瞭驗證,她說小夥子傢裡條件不錯,平日裡和鄰居相處得很友好的,沒有聽說他和別人有爭執。
不應該是仇殺。
若不是仇殺的話,會不會是情殺呢?
吳法喜是有老婆的,他的老婆叫丁太英,兩個人還生瞭兩個孩子。他們都在昆明住,之前夫妻兩人在昆明弄瞭一個燒烤店。
現在是他的老婆丁太英在那邊經營著。
都有傢室有孩子的人瞭,不可能有感情糾紛的?而且吳法喜的老爹和二哥,都沒有見過兒子和不三不四的女人來往。
他們一直是和吳法喜住在一起的。
如此說來,也不是情殺。
不是仇殺不是情殺,吳法喜很有錢,那可能就是搶劫瞭。
但是,很快民警就發現也不是搶劫。
因為吳法喜的錢包都在,吳法喜樓下屋子裡的財物都在。沒有任何翻動的痕跡,很顯然兇手就是沖著吳法喜來的。
可是,這幾個人到底是為什麼要殺吳法喜呢?
到瞭天蒙蒙亮的時候,民警開始追蹤那三個逃跑的人瞭,隻有找到瞭那三個逃跑的人,才能揭開吳法喜被殺之謎。
三個兇手買瞭到昆明的票
吳法喜死瞭,他的妻子丁太英被通知到羅平來一趟。
丁太英來瞭之後,也沒有問丈夫怎麼死的?
誰殺瞭丈夫?
她隻想要為丈夫料理後事。
也許,她是太過於悲傷瞭吧?
現在對於警方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逮捕那三個嫌疑人。
鄰居錢女士說,她看到3個嫌疑人向北面跑去瞭,那邊應該有線索。
民警就向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查瞭過去,大概走瞭500米,他們發現瞭草叢裡的一把刀。
這一把刀沒有血,還有兩把刀是丟在瞭現場,這應該是兇手留下的。
看到這一把刀,民警覺得這個方向肯定是追對瞭。
民警觀察周圍的樓群,他們想要看看附近有沒有攝像頭?
正好他們看到附近有一傢賓館,這傢賓館門口就有一個攝像頭。
攝像頭正好沖著大道。
他們讓賓館裡的管理員調取一下監控,萬萬沒想到有三個小夥,他們就是住在這個賓館裡。
三個小夥返回賓館的時間是9月21日的凌晨2點47分,而吳法喜遇害的時間是凌晨2點30分鐘左右。
這個時間點,和吳法喜被害的時間點是吻合的。
他們應該是殺瞭吳法喜之後,就直接跑到瞭這裡。
民警又調取瞭錄像,發現他們三個是9月20號住在這裡的。
三個人開瞭一個房間,這天晚上就去行兇瞭。
很顯然他們三個人的嫌疑是很大的。
不過很遺憾的是,民警趕來看監控的時候,他們已經離開瞭。就在9月21號的凌晨五點,他們已經退房瞭。
民警想要去他們住的房間看一下,但是,被服務員打掃得一幹二凈。
不過,服務員告訴他們,有一件事讓他感到詫異,就是這三個人走的時候,留下兩件衣服,衣服沒有帶走,他打掃房間的時候,就把衣服扔到垃圾箱裡瞭。
民警趕緊到垃圾堆裡找衣服,發現衣服正好被裝到垃圾車上,
還沒有運走。
他們把衣服拿出來,上面有不少血跡,經過DNA鑒定可以確定就是吳法喜的。
這已經說明,吳法喜就是被他們三個殺害的瞭,兇手找到瞭。
隻要調出三個人的信息,對三個人實施抓捕就可以瞭。
酒店裡他們查到的登記信息有陸海龍的,他是1992年出生,四川人三個嫌疑人中的一個。
還有一個叫劉增明的,26歲他是雲南保山人。
第三個人沒有在酒店登記,不過,民警跟蹤到他們的信息瞭,他們三個已經趕到火車站瞭。
這三個人都是買得到昆明的車票。
原來三個人是從昆明刻意趕到羅平來殺人的。
這三個人肯定跑不瞭的,身份信息被查到瞭。
最終,他們三個是坐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到昆明的,不過,不管是哪種交通工具,當他們下車的時候,全部都被逮捕瞭。
兇手當天作案,當天就落網瞭。
沒有留下住宿信息的那個人恰恰就是主謀,
不過,買票的時候他留下瞭個人信息,他叫陳友勝。
雇兇殺夫
三個嫌疑人都被緝拿歸案瞭,看到警察的時候,他們就已經知道為何找他們瞭。
三個人倒也爽快,都承認瞭他們是來殺害吳法喜的。
為何要殺害吳法喜呢?
他們告訴民警,三個人根本就不認識吳法喜。
之所以要殺人,就是吳法喜的妻子丁太英雇傭他們殺人的,一開始民警還不信,但是,三個人中的主謀陳友勝說瞭,他是丁太英的情夫。
是丁太英給他錢,又允諾事後當他的妻子,他才答應殺人的。
丁太英前後給瞭他3萬,一開始給瞭他1.8萬。
但是,他不願意幹,他覺得這個女人瘋瞭。
這可是殺人呀!
後來,又給瞭他1.2萬,共計3萬元,他覺得憑著兩個人的交情,再加上丁太英一直給她吹枕頭風。
所以,他就答應瞭。
他甚至因此而自豪,這麼機密的事情,丁太英找他來幹,他覺得這是對他的一種信任。
民警還是不敢相信?
這竟然是真的?
民警問陳友勝,你知道他丈夫是做什麼的嗎?
他說在昆明做燒烤,他經常去燒烤店光顧,隻不過一直都是丁太英在打理生意。
他說瞭很多,對丁太英傢裡的情況瞭如指掌。
他不像是撒謊。
民警這才相信,原來背後的真兇竟然是丁太英,竟然是吳法喜的妻子。
也理解瞭,為何他來到羅平不問丈夫是怎麼死的?
就是她殺的,她當然知道瞭。
民警逮捕瞭丁太英,當時,她還和吳法喜的傢人一起處理丈夫的後事。
她以為自己做瞭一件天衣無縫的事情。
直到手銬戴到她的手上,她才知道計劃失敗瞭。
在丁太英被逮捕的時候,吳法喜的傢人,簡直難以相信這個事實。
天都塌瞭呀,竟然是她。
兩個孩子的媽媽雇兇殺瞭爸爸?
丁太英被逮捕瞭,她也承認瞭是她雇兇殺人的。
她為何要殺死丈夫呢?
她說,她和丈夫的結合就是一個錯誤,她一直強調自己遭受瞭傢暴,每一次傢暴她的丈夫都是拿刀子,都是要殺瞭她的樣子。
她已經無法容忍這個丈夫瞭。
她嫁給丈夫17年,在這17年裡她一直被丈夫毆打,有好幾次被打到瞭醫院。
記者問她,都是去哪個醫院看病?傢暴到什麼程度?
有病歷嗎?
她說她不記得瞭。
沒有留下病例,也不知道去哪一傢醫院看病的。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被傢暴過。
所以,至於她說的是不是真的,已經無法考證瞭。
不過,吳法喜的哥哥說瞭,夫妻之間吵架肯定是有的,還都動手,他們兩個人都是火爆脾氣,在一起經常幹架。
他們也見過。
但是,要說吵架的時候動刀子,那肯定是誇大其詞瞭,若是17年來每次吵架都動刀子,恐怕早就出事瞭吧。
讓人很疑惑的是,丁太英為何不離婚?
既然跟這個丈夫過不下去瞭,那就選擇離婚呀,也沒有必要殺他呀。
對不對?
丁太英說瞭,她和吳法喜沒有領結婚證。
她早就想離開。
從2012年開始,她就先後找過不同的男人,她去過一次浙江,和浙江的一個男人同居瞭。
但是,沒多久吳法喜又把她叫回去瞭。
2013年,她又找瞭江蘇鹽城的一個網友,又和這個網友同居瞭。
這件事還是被吳法喜知道瞭,吳法喜又把她叫走。
兩個人都有兩個孩子瞭,她說吳法喜就是想要給孩子一個傢,就是不讓自己離開。
還總是傢暴自己。
所以,當2014年初,她認識最新的情夫陳友勝時,她就給陳友勝錢,讓陳友勝替自己出一口氣,一開始她給陳友勝1.8萬,是想要讓陳友勝把吳法喜打殘。
後來,她覺得還是整死得好,所以,給瞭陳友勝3萬元錢。
她不斷的給陳友勝吹枕頭風,讓他體驗自己的溫柔!
陳友勝遲遲沒有行動,她一直催促著陳友勝,讓他趕緊動手,趕緊殺瞭吳法喜。
一個死刑,一個死緩,一個無期,一個十五年
陳友勝收錢瞭,還和丁太英在一起同居,他還是要給丁太英出這一口氣的。
他第一次到羅平,看到每天都有很多工人在幹活,他覺得自己搞不定吳法喜。
所以,第二次去,他就找瞭兩個夥伴。
總共三個人,肯定能夠幹掉吳法喜的。
丁太英這一次很高興,她直接發短信叫陳友勝為老公。
這是民警整理的丁太英和陳友勝的短信:
短信的內容是,丁太英告訴陳友勝,吳法喜所處的地理位置,以及他的生活作息。
怎樣去殺他?
告訴他們怎麼過去的?還說怕吳法喜有刀,讓陳友勝註意安全,這一次回來就不用叫他親愛的瞭,而是叫他老公。
隻能說丁太英太愛這個陳友勝瞭。
幹掉吳法喜,她就嫁給這個陳友勝,還可以霸占吳法喜的傢產,這就是吳法喜傢人認為的。
他們兩個人的短信的內容顯示的都是,她想要嫁給陳友勝。
所以,吳法喜的傢人這樣想,也是有原因的。
還有大量的丁太英催促陳友勝殺人的短信,告訴陳友勝有時間就把吳法喜給做瞭。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陳友勝找瞭兩個無業遊民,給他們幾萬元錢,
讓他們跟著自己到羅平殺人的。
後來,他們竟然真的把人給殺瞭,結果他們都被逮捕瞭。
吳法喜和丁太英的兒子十五歲瞭,他已經懂事瞭,他是怎麼看待父母之間的矛盾呢?
他說,他媽媽總是愛吵爸爸,就像是故意要激怒他一樣。
隻要是激怒瞭爸爸,她就可以離傢出走。
他對他的媽媽也是沒有什麼好感的,尤其是媽媽雇兇把爸爸給殺瞭,這是他怎麼都難以接受的。本來他是有爸爸媽媽有傢的,經歷瞭這件事,他和妹妹兩個人都成為瞭孤兒。
現在他們跟著姑姑生活。
最後,說一下4個殺人兇手的結局。
主謀丁太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她是謀劃者,但是,她沒有直接殺人!
主謀陳友勝死刑,他是直接殺人的。
劉增明無期徒刑,他是幫兇。
另外一個15年有期徒刑,次幫兇。
陳友勝被判死刑的那一刻,他很後悔,他不可能和丁太英結婚的,一個死人是不可能結婚的。他真的後悔瞭,但是,後悔又有什麼用?
殺人本來就應該償命。
腦子是個好東西,女人讓你殺人你就敢殺人?
被判死刑一點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