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拋屍
2018年8月31日11點,遼寧葫蘆島建昌縣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有人在一水庫邊上看到一個漂浮物,類似一個灰色的毯子。
但是,上面是有大量紅色的血跡的。
可能是有人殺人拋屍瞭。
民警迅速趕過去,他們把漂浮物打撈上來,除瞭毯子外,還有兩個整理箱。
在裡面發現瞭人體組織,但是,不是一個完整的屍體。
確實有人殺人拋屍瞭。
他們繼續打撈,又撈上來瞭枕頭、毯子和被子,而這些物品都是孩子用的。
他們發現的屍體,是大人的,怎麼還伴隨著嬰兒用品?
經過鑒定得知,死者是一個剛生產完的哺乳孕婦,年齡30歲左右。
她的孩子的死活沒有人知道。
很顯然這個案件性質十分惡劣,引起民警高度重視,他們一定要盡快破獲這個案件。
因為這關系著孩子的安危。
必須要在短時間內,把孩子找出來。
可是,目前他們掌握的線索有限,就是打撈上來的部分屍體,其它任何事情都不知道。
隻能從死者屍體上找線索,他們發現這個死者的妝容很精致,還有做瞭漂亮的美甲。
她應該是生活在城市裡的人。
城市裡的美甲店比較多,民警就走訪瞭美甲店。在走訪前民警是拍攝瞭死者的面目照片的,他們向美甲店的服務人員一一詢問。
很快,他們就有瞭線索,有一個美甲店的老板說,這個人是他們這裡的常客,名字叫劉瑩。上一次她來店裡做美甲的時候,是挺著個大肚子,說懷孕8個月瞭。
美甲店老板記得,那是6月份左右她來店裡消費的。
也就是兩個多月沒見,人就沒有瞭。
這個消息對於民警來說很重要,這說明找對人瞭,因為他們發現的屍體,就是在哺乳期的孕婦,這說明這個孕婦,也是剛被害沒多久的。
現在知道死者的名字叫劉瑩,想要知道劉瑩傢人相關的信息,隻有去醫院。
她生孩子肯定是在醫院生的,醫院應該有孕婦和她傢人的信息。
民警根據劉瑩這個名字,排查瞭建昌縣所有的醫院。
就在排查建昌縣醫院的時候,他們被告知7月14日,有一個叫劉瑩的女子,在他們這裡剖腹產生下來瞭一個孩子。
當時,一直都是一個男人在陪護她,做剖腹產手術的時候,那個男人還簽瞭自己的名字。
民警趕緊翻開那個男人的信息。
他們得知陪護劉瑩的男人叫王紹立,葫蘆島建昌縣人,46歲。
上面還有他的身份證號,他的手機號等相關信息。
在填寫和劉瑩什麼關系的那一欄?
他填寫的是夫妻。
但是,民警查詢兩個人的信息時,發現他們並不是夫妻,王紹立是有妻子和2個孩子的,而且就在建昌縣,他們沒有離婚。
劉瑩傢是河南駐馬店的,她在河南也生瞭兩個孩子。
但是,那兩個孩子不是王紹立的。
劉瑩生的第三個孩子,應該就是和王紹立生的,但是,他們不是夫妻。
不是夫妻,推測他們是情人的關系。
若是情人的關系,出命案的可能還是很大的。
那麼,王紹立傢住在哪裡?
民警通過公安局信息網查到瞭,他們就到瞭王紹立小區排查,而且還以物業工作人員的身份到瞭王紹立傢。
當時,王紹立的妻子在傢裡,還看著一個小孩子。
這個孩子是劉瑩生的那個嗎?
還是王紹立的妻子生的?
民警不確定,所以他們就沒有多問。
若是這個孩子是劉瑩生的,劉瑩被害瞭。那麼,王紹立的妻子就是共犯,她知情不報,她也犯罪瞭。
現在還不能打草驚蛇,不能讓他們有所懷疑。
民警隻能跟蹤王紹立,從他身上找線索。
孩子也被他殺瞭
在跟蹤調查王紹立的同時,民警還把受害者的信息刊登出去瞭,希望有知情者能夠給警方提供線索。
有大量的網友轉發瞭這個信息。
就有一個當地的催奶的師傅,她聯系上民警,她說她知道劉瑩的相關情況。
她和劉瑩很熟。
劉瑩生產的前三天,都是她在給劉瑩催奶,就在8月29號的時候,劉瑩還來過她店裡為嬰兒購買東西。
這也就是說,發現劉瑩的屍體是在8月31日,而8月29號她還活著。
這說明她就是這兩天被殺瞭的,隻要鎖定瞭這個時間段,民警再調取相關監控,就容易多瞭,就能得知誰殺瞭劉瑩瞭?
催乳師還告訴民警,她去過劉瑩住的地方,她把那個地址告訴瞭民警。
民警推測,劉瑩應該是在傢被害的,她的傢才是兇殺案第一現場。
水庫是剖屍現場。
民警就去瞭劉瑩住的小區,那個小區很高檔,有監控攝像頭。
民警調取瞭小區周圍的監控,在催乳師那裡,民警得知王瑩的情人王紹立開著一輛紅色的小車。
車牌號也都搞清楚瞭。
現在民警就重點觀察這個紅色的小車的活動軌跡,他們發現8月29號下午1點多,劉瑩和王紹立進入到小區後,就再也沒有出來過。
8月30號,王紹立開著他的小車向水庫方向駛去,之後,又返回來。
根據監控記錄的,得知劉瑩肯定就是王紹立殺的,他殺人後再拋屍,而且他搬運的整理箱,正是民警打撈上來的。
劉瑩本來在傢裡,一直沒有出來過,她怎麼到瞭水庫裡的呢?
隻有王紹立殺瞭她,把她的屍體拋到瞭水庫這一種可能。
等於是他30號剛拋屍完,31號就有人報警,9月1號民警就已經排查到人是他殺的。
現在已經確定,他就是嫌疑人瞭,民警開始到瞭他住的小區,
他和劉瑩住的小區蹲守。
當他出現在劉瑩居住的小區門口時,蹲守的民警正好將他逮捕瞭。
當時,他的腿都是軟的。
他說,他以為自己做的事情,人不知鬼不覺,沒想到這麼快就被警方破案並且他也被緝拿歸案瞭。而當時他手裡拿著的袋子裡,裝的正是劉瑩的身份證、駕駛證等證件。
他正打算扔到外面去。
他還沒有把現場打掃幹凈,有關劉瑩的物件,他還沒來得及拋完。
他本來制定的計劃是今天收尾,沒想到這麼快就被民警發現瞭,而他和劉瑩居住的這個地方,距離他妻子住的地方,隻有五分鐘的路程。
那麼,王紹立被抓瞭,他和劉瑩剛出生的孩子呢?
他說,孩子也被他殺掉瞭。
他和劉瑩生的那個孩子被他殺瞭,而他妻子在傢看著的那個小娃娃,是王紹立和妻子的小孫子,他們兒子的兒子。
這個小孫子也剛出生不久。
怕婚外情暴露,殺瞭母子二人
都說虎毒不食子,王紹立為何要殺瞭自己的親生孩子呢?
殺瞭情人劉瑩又是為何?
王紹立說,他是做工程的,4年前在河南做工程時,他就認識瞭不到30歲的劉瑩。
當時劉瑩已經結婚瞭,但是,他們兩個互相喜歡上瞭。
他們就約定,兩個人在一起住,互相不幹涉傢庭。
當時,劉瑩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瞭,她也怕丈夫知道她不守婦道。
所以,那一段時間他們在一起特別開心。
劉瑩不用上班,王紹立給她錢,幫著她養傢裡的2個孩子。
時間久瞭,她覺得自己找到瞭一個可靠的男人,想要給這個男人生一個孩子。
但是,王紹立不讓生。
王紹立一開始就沒想過和劉瑩有任何結果,他隻是“玩玩”。
但是,劉瑩動瞭真感情瞭,她以為王紹立愛上她瞭。盡管劉瑩偷偷懷孕3次,不過,都在王紹立的建議下給打瞭。
但是,到瞭2017年,她再次懷孕。
這一次她要自己做主,要為情夫王紹立生孩子。
懷孕後她就沒有告訴王紹立,而且幾個月的時間不見王紹立,等到不能打胎的時候,她就告訴王紹立,她已經懷孕瞭。
孩子過幾個月就要出生瞭。
現在木已成舟,王紹立想要讓她打掉孩子,也不可能瞭。
既然劉瑩要生孩子,那就讓她生吧,不過要約法三章,這個事情不能讓王紹立的妻子知道,孩子生下來,劉瑩自己養。
當然瞭王紹立是要給她生活費的。
劉瑩全部答應瞭。
2017年,她先是找到丈夫,跟丈夫離婚瞭。
然後,到瞭葫蘆島建安找王紹立照顧,王紹立和她約定的是,生完孩子,孩子滿月後,她就回河南,一個人把孩子撫養大。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把孩子給生下來的。
為瞭照顧劉瑩和孩子,王紹立就把這個房子租在自己傢附近,方便照顧,但是還不能讓妻子發現他傢外有傢瞭。
每一次他去劉瑩這裡,都是告訴妻子,自己是去跑步健身的。
他一天要陪伴劉瑩八九個小時,他告訴妻子要跑八九個小時,
反正沒有一天不撒謊的。
但是,即便是這樣,劉瑩還是覺得陪伴她的時間不夠,她要求24小時都陪著她。
24小時是不可能的,他明確告訴劉瑩,他不能讓妻子知道他出軌瞭。
他們的大孩子都有孩子瞭,小孩子也上大學瞭,他在傢裡的地位是很高的,若是讓傢裡人知道他傢外有傢,他的高大形象就會立刻崩塌的。
甚至會妻離子散,這是他不想看到的。
所以,他告訴劉瑩不可能24小時陪伴她,讓她不要癡心妄想。
不過,劉瑩不管那麼多,她告訴王紹立,讓他和妻子離婚。
她要和王紹立結婚,他們都有孩子瞭。
劉瑩不是隨便說說,因為她知道王紹立的傢,她說若是王紹立不離婚,她就到王紹立的傢裡,告訴王紹立的妻子。
反正她什麼都不怕,什麼都沒有瞭。
她的父母得知她當瞭小三, 還為情夫生娃, 就跟她斷絕瞭關系瞭。
她一個親人都沒有瞭。
她什麼都不怕,什麼都敢做,她威脅王紹立。
她要告訴王紹立的妻子,她和王紹立已經有一個孩子瞭。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王紹立徹底的憤怒瞭。
2018年8月29日晚上七點,他看到劉瑩抱著孩子睡著瞭,兩個人就躺在床上。
一個邪惡的念頭到瞭王紹立的腦袋裡,他拿起斧頭,就把這兩個在睡夢中的人給殺瞭。
之後,他選擇瞭拋屍,掩埋自己的罪惡。
他殺瞭劉瑩後還是照常回傢,充當好丈夫的角色,但是,他沒想到他殺人的事情這麼快被警方得知瞭。
殺人僅三天後,就被警方逮捕瞭。
他之所以殺瞭情婦劉瑩,殺瞭孩子,就是怕自己包養情人的事情暴露,就是怕妻子知道。
索性就滅口瞭,這個悲劇就這樣發生瞭。
他被逮捕的時候,他做的所有的事情,他的妻子傢人都知道瞭,而且他因為故意殺人,也是死刑。
真應瞭那句話,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不要以為自己是天下最聰明的人,仗著聰明為所欲為。事實上都是在自欺欺人,甚至連自己的命都給丟掉瞭。
兩個大人因為畸形愛情死不足惜,可惜的是剛出生的孩子!
多少命案都是因為婚外情導致的,不管是男是女,都不要抱有僥幸的心裡,引以為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