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爾斯泰《復活》:“愛一個人,要愛整個的她,要按照她本來的面目去愛她,而不是脫離實際希望她這樣那樣。”
很多人在愛的時候,都存在沖動和盲目的成分,往往會為瞭得到而奮不顧身,努力想讓對方相信自己愛她的全部。而事實上,這種狀態下表達的愛,不可能是愛一個人的全部,隻是嘴上說得好聽罷瞭。
說的人願意說,聽的人願意聽,兩個人在一起之後,似乎真的相愛瞭。而等到結瞭婚在一起過日子的時候,才發現彼此的愛都很淺,彼此都不愛對方的全部。
這是愛情的常態,也是婚姻中最常見到的問題。婚姻是否會因為這種問題而破裂,取決於雙方在發現問題以後,是否能夠各自調整。如果各自調整瞭,彼此還是有希望相愛的;反之,則容易反目成仇。
下面這位讀者對妻子的吐槽,就是因為婚後現實的沖擊,導致兩個人互相嫌棄,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是怎麼回事。
東林老師,您好:
我弟弟買房缺錢,開口向我借錢,因為我的錢都上交給我老婆瞭,所以就讓他直接問他嫂子去借錢。
我老婆竟然拒絕瞭他,並且口出狂言:“你沒錢買房確實可憐,但與我無關!”
我弟弟把他嫂子的原話轉述給我聽,表示很失望。我聽瞭之後很生氣,親自出面問我老婆要錢:“我弟弟買房缺錢,我們必須幫襯!他隻有我一個哥哥,我隻有他一個弟弟,俗話說得好,長兄如父,長嫂如母,我們於情於理都應該幫襯他!”
萬萬沒想到,她竟然又說瞭一遍同樣的話:“你弟弟沒錢買房是可憐,但與我無關!別跟我說什麼長嫂如母,我隻知道,善待和尊重應該是相互的。當初我弟弟缺錢的時候,我想借錢給他,你是什麼反應?你恨不得一哭二鬧三上吊,說什麼都不同意我借錢給他,甚至拿離婚要挾我。你以為事情過去瞭就沒事瞭嗎?在我這過不去,你如果不認同我的做法,那就按你當初對待我的方式,我也以離婚要挾你,你有本事就跟我離婚!”
即便後來我媽親自開口問她借錢瞭,她依然拒絕:“不要再來煩我,我已經說瞭不借,誰來遊說都沒用!我這個人就是那麼記仇!”
他不僅傷瞭我們全傢人的自尊,不僅置我弟弟的艱難於不顧,還讓我在我們傢人面前沒面子,我真的特別想跟她離婚!
然而,我媽卻勸我不要離婚,說什麼男人結個婚不容易,生活充滿磨難是常態,跟我說忍忍就過去瞭。
她越是這樣說,我就越是想離婚。我甚至有些埋怨她為什麼不做一個惡婆婆,如此就可以跟我站在統一戰線支持我離婚瞭。
我不知道該怎樣打消想離婚的念頭,難道我被欺負瞭,就這麼忍著嗎?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很想送他一句話:J人就是矯情!
他的妻子沒有說錯啊,當初她想幫襯娘傢的時候,他攔著不讓;既然如此,他憑什麼要求她幫襯婆傢呢?
雖然說婚姻和親情理應共存,但卻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要將心比心,要公平公正。彼此都是人,都有原生傢庭,都有兄弟姐妹,除非其中一方的原生傢庭有問題,否則就該一碗水端平。
從那個男人前後的表現來看,他很自私,隻想著自己。當初拒絕妻子幫襯娘傢,是自私的表現;後來要求妻子幫襯婆傢,也是自私的表現。明明是兩個人的婚姻,他卻隻在乎自己的感受,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諸如此類的雞零狗碎的問題,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沖擊愛情的錯覺”的現實。兩個人如果僅僅因為一時好感或花言巧語就結為夫妻,婚後必然會受到來自現實的沖擊。
這種沖擊是對夫妻感情的一種考驗。如果雙方都能冷靜下來反思並調整相愛的方式,完全有希望從“看似相愛”變為“真心相愛”。但如果彼此隻顧著吵架鬧矛盾,最終隻會連僅有的“看似相愛”都毀掉。
所以,那個男人應該考慮的不是忍不忍的問題,而是他老婆所說的將心比心的問題。當前的狀態下,他肯定不應該提離婚,因為婚姻還有希望。既然是他犯錯在先,那就應該主動跟妻子認錯道歉,彼此講和瞭,再去談論“婚姻與親情共存”的問題,會比先前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