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人並不是因為美麗才可愛,而是因為可愛才美麗。”
如果一個人的外在品質和內在品質一致,就堪稱完美,沒有人有資格對其指手畫腳;而如果一個人外在品質和內在品質相差甚遠,就難免會被人指責,因為你的“表裡不一”的特征太明顯瞭。
除瞭上面所講的美麗和可愛之外,“對人好”和“善良”也是外在和內在的關系:人並不是因為對人好才善良,而是因為善良才對人好。
拿這種規則去檢驗人際關系,很容易發現其中的問題。當你無法確定一個人是否善良時,不該被對方表面上“對你好”的行為所迷惑,因為這種行為是可以裝出來的。
下面這個女人的婚姻中出現的婆媳矛盾,就是上面那種問題衍生出來的,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婆婆欠我的彩禮,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兌現。
她真的太讓我失望瞭,我曾經是那麼信任她,一切都是按她的要求做的,結果她卻翻臉不認人。
當初談婚論嫁的時候,她說得很好聽,說什麼都不會缺我的,別人結婚有的東西,肯定不會少我的。但是,她隨即話鋒一轉附加瞭條件:“不過要先領證,先辦婚禮,因為我不想花冤枉錢,我不想花瞭錢之後出岔子,隻有先把證領瞭,先把婚禮辦瞭,我才能放心給你彩禮。”
我父母不同意我按她的要求去做,但是我卻一意孤行按她的要求做瞭,結果就出現瞭我最開始說的那種問題。
我老公去問她要錢的時候,她說:“反正已經領證瞭,婚禮也已經辦完瞭,彩禮不用給,她不敢離婚!你不是一直說你媳婦好說話嗎?既然如此,算計她一把又何妨?”
他氣急敗壞問她是不是窮瘋瞭:“你可以厚著臉皮賴掉彩禮,反正你平時不用拋頭露面,可是我呢?約定好的東西不兌現,我媳婦會怎麼看我?我嶽父母會怎麼看我?別人會怎麼看我?我丟不起這個人!”
婆婆後來雖然妥協瞭,但也這是嘴上松口瞭,而行動上卻沒有任何表示,隻說先欠著,然後一拖再拖,遙遙無期。
我老公卡在中間很為難,一邊要催促婆婆,一邊又反復安慰我,同時還要承受來自我娘傢的詰難。
我雖然知道他已經盡力瞭,可是,我卻過不瞭自己心裡那道坎兒。如果婚前什麼約定都沒有,隨便婆婆怎麼耍賴,我都不會計較;但既然婚前有過約定,婚後卻翻臉不認人,就讓人心裡很不舒服。
我有時候想,是不是我自己太較真瞭?但這種想法怎麼都無法說服我自己,因為根本就不是我較真,分明就是婆婆仗著我好說話而欺負我。有那麼大一塊心病,如果一直不除,今後的日子我該怎麼過?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俗話說,窮生奸計,富長良心。
雖然不是所有的窮人和富人都符合這個規律,但總會有一些人是這樣,人品被經濟品質所決定。
與之類似的一句話是“我窮我有理”,認為隻要自己貼上瞭窮人的標簽,所有人都應該無條件遷就自己。
這是一種很無知的論調,是人為地把經濟品質和人品雜糅在瞭一起,認為自己沒有必要顧及人品好壞,隻要能損人利己就行。
那位婆婆就屬於這種情況,她一開始對兒媳好,是一種偽裝,偽裝的目的就是為瞭婚禮舉辦以後翻臉不認人,背信棄義。
婆婆窮生奸計,肯定會惹人嫌,這是毫無疑問的。最關鍵的是,如果兒子和兒媳都惹惱瞭,後面肯定沒有婆婆的好果子吃。就算他們不翻臉,隻要他們心中一直對婆婆不滿,婆婆就早晚會迎來報應。
至於那個女人最後糾結的那些問題,我想說的是,除非你想離婚,否則實在無法如願的話,就隻好認栽。認栽需要有前提,那就是確保男方感覺對你有虧欠,這樣的話,你選擇認栽才不完全是吃虧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