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無事生非》:“我們往往在享有一件東西的時候,一點不看重它的好處。等到失掉它以後,卻會格外誇張它的價值,發現當初它還在我們手裡的時候所看不出來的優點。”
有人說,愛情如同鮮花,從你擁有它的那一刻開始,註定走向衰亡。意思是,從愛情開始的那一刻起,它就貶值瞭。
而事實很明顯不是這樣的,這種說法隻是一種文藝的感慨。不管是愛情,還是你愛的人,始終都有其存在的價值。你認為在你擁有之後就貶值瞭,不是它們真的貶值瞭,而是你不再重視它們瞭,問題在於你。
這樣的人往往在擁有愛情或婚姻的時候不懂珍惜,然而卻在失去的時候追悔莫及,重新認識到瞭愛情的價值。這就更能說明這樣的人自身有問題,你不是說你的愛情沒價值瞭嗎?既然如此,你為何要後悔呢?
下面這位讀者的痛苦就來源於對愛情的錯誤認知,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我的前妻不識抬舉,我還愛著她,還在等著她來找我復婚,她憑什麼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再婚?
得知她跟別人結婚瞭,我心如刀割,感覺自己遭到瞭背叛,她不該這樣對我,因為她隻屬於我,不該投入別人的懷抱。
我要求她跟那個人離婚,然後跟我復婚,她卻拒絕我,還翻起瞭舊賬:“我憑什麼跟你復婚?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跟你復婚?我們為什麼會離婚,你難道忘瞭嗎?”
她指責我是個不懂護妻的男人,說自從我們結婚的那天開始,她從未感受過安全感,說我一直把外人看得比她重要:“婆婆欺負我的時候,你盲目袒護她;你的兄弟姐妹欺負我的時候,你也不站在我這邊;哪怕是你的朋友欺負我,你也說是我的錯,好像我在你心裡永遠都是個錯誤的存在。這種有辱自尊的婚姻,我要它有何用?你這種隻知道欺負自己老婆的男人,我要你有何用?”
我不認同她的話,因為我是個男人。男人就該有男人該有的樣子,就該在大是大非面前有男子氣概,不能被人看扁瞭。人活著最重要的就是面子,她作為我老婆,應該犧牲自己去維護我的面子,不該讓我為瞭她而得罪親朋好友。
我以為我們離婚以後,她能認清自己的錯誤,沒想到在她心裡,竟然認為錯的人是我。我不甘心,我隻想復婚,然後好好教訓她。
為瞭達到目的,我以死相逼,結果她卻說:“越無能的男人越囂張,自己犯錯瞭不自知,還妄圖讓我認同並縱容你,真是可悲。我現在的老公比你好一萬倍,我為什麼要跟他離婚?讓我跟一個好男人離婚,然後投入一個渣男的懷抱?虧你想得出來!”
離開時,我賭氣說她早晚會遭報應。但是,回到傢之後,一個人在傢裡形單影隻,孤孤單單,我忍不住又想起瞭她。我多希望她能回到我身邊啊!隻要她同意跟我復婚,我寧願承認我有問題。可是,她會同意嗎?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心理學傢馬斯洛早期提到瞭人的五種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與愛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
除瞭作為獨立的個體有這五種需要之外,在結婚以後,作為婚姻的一員,同樣有這五種需要。如果較低層次的需要得不到滿足,較高層次的需要就無從談起。
所有離婚的夫妻,他們離婚的原因,都可以從這五種需要當中找到答案。
比如上面那對夫妻,男人獨斷專行,是在滿足自己的需要。因為他無視妻子的感受,以至於他的妻子連最低層次的需要都得不到滿足,所以難免會對婚姻不滿。
她沒有安全感,沒有歸屬感,感覺不被尊重,這就是她選擇離婚的心理層面的原因。
男方認識不到這些問題,明明是自己的問題導致的離婚,卻盲目等待前妻找他復婚,是一種無知的行為。
他在得知前妻再婚之後,繼續強求前妻,隻會讓前妻對他們離婚的原因的記憶更加深刻,對他的怨恨更加深重。
他最後說的那番可憐兮兮的話,雖然是“永失我愛”之後才追悔莫及的表現,但他依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或許他重新認識到瞭前妻的價值,但是卻依然沒有想過自己應該怎樣珍惜一個好妻子。
擁有這種思維方式的男人,註定會永失我愛,活該永失我愛。除非他們認識到瞭自己的問題,不再大男子主義,否則跟任何人結婚都不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