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遙《平凡的世界》:“生活不能等待別人來安排,要自己去爭取和奮鬥。”
不管你當下的生活是好是壞,都不該被動地等待別人來安排。隻有真正對你好的父母,才有資格安排你的生活。除此之外,其他人都沒那麼可靠。
尤其在你自己有能力安排生活的情況下,你更應該自己做主,不敢讓別人打亂自己的生活節奏。應該勇敢對那些打亂你生活節奏的人說不,然後離他們遠一點。
這種問題在婚姻中更要註意,特別是女人,不能任由婆傢人擾亂你的生活,否則你的日子不會好過。
下面這位讀者離婚的原因就跟上述問題有關,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我很羨慕這樣的夫妻:兩個人都很努力,賺的錢是真正的共同財產,誰都不會擅自做主亂花錢,一切行為都以守護婚姻傢庭為目的。
隻可惜,我是在離婚之後才認清這種明確的方向,在此之前並不懂,要不然也不會嫁錯人。
曾經,我有一個錯誤的執念,認為對於女人來說,“女強男弱”的婚姻一定會幸福。之後我就以這個標準去選擇婚姻,自認為一定不會有錯,結果卻大錯特錯。
我在結婚後比結婚前更努力,賺的錢也越來越多。但是,我那個沒有我賺錢多的老公,非但不懂感恩,還縱容婆傢人把我當成搖錢樹,婆傢人任何人需要錢,他都會想到花我的錢。
一開始的小打小鬧我沒有在意,因為我扛得住;但後來我發現,人的欲望是無底洞,是永遠填不滿的。婆傢人吃定瞭我好說話,於是就開始得寸進尺,要錢的次數越來越多,間隔越來越短,數量越來越大。
小姑子前來問我要錢,成瞭我決定離婚的導火線,因為她提的要求是:“我結婚缺少陪嫁,快給我轉50萬,這是我媽的命令!”
我拒絕瞭她,並且跟她說:“扶貧找你哥,我離婚瞭!”
雖然此時說離婚為時尚早,但我已經做出瞭決定,我寧願離婚,也不做婆傢的搖錢樹。因為這件事是一個很不祥的征兆,不管我是否妥協,今後都不會有好日子過。
離婚對我不利,因為是我提得離婚,而且,雖然我們的婚後財產大部分是我賺的,但畢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沒辦法全部帶走。而且,以婆傢人貪得無厭的性格來看,他們也不可能讓我把錢全部帶走。
雖然我很不甘心,但也隻能認栽。我不能因為金錢上的損失就耽誤自己一生的幸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能通過損失一筆錢而換來自由,比想離婚卻離不掉要好得多。
好在我賺錢的能力並未喪失,大不瞭重新開始存錢,隻要我不懈怠,慢慢就會積累一大筆錢。至於婆傢人,他們靠算計為生,因小利失大利,早晚會痛不欲生。
他們傢的死活不是我關心的重點,我隻關心我自己的生活。除非我以後不結婚瞭,否則我一定按我前面提到的我所羨慕的婚姻為標準,重新選擇一段讓我心裡踏實的婚姻,我希望所有女人都能以我為戒,不要被自己的錯誤執念給誤導瞭。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對有的人來說,結婚就是為瞭試錯。
就像那個女人一樣,她婚前有自己的執念,認為“女強男弱”的婚姻一定會幸福。但結瞭婚之後卻發現,婚姻雖然滿足“女強男弱”的條件,但是卻並沒有自己預期的幸福。
這種理想和現實之間的錯位,就是試錯的結果。
她沒有選擇將錯就錯讓婚姻繼續,認識選擇離婚,是因為她對婚姻的終極期待是“幸福”。手上的婚姻存在的種種問題,讓她看不到幸福的影子,所以她要想幸福,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但她所走過的路,不適合所有女人去走,因為你可能沒有她那麼強的能力,你在離婚的時候可能沒那麼順利。
換言之,對於條件和能力不如她的女人來說,要提前認清一個事實:因為自身有局限,難免會受到婚姻的束縛。這就意味著,你應該慎重選擇婚姻。不管你是否有執念,你都應該結合現實分析下你的執念是否會實現,否則嫁錯人以後不好脫身。
對於和她的條件及能力差不多的女人來說,也沒必要非走她走過的路不可。你應該這樣想,反正你很強,不必著急結婚,有足夠的時間和底氣慢慢選擇。不管選擇瞭誰,都要花時間深入瞭解他和他的傢人,隻要你不盲目,婆傢人是否貪心是可以輕易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