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劍奇俠傳》:“沒有值得不值得,隻有願意不願意。”
做人和做事的時候,雖然應該講究意義和價值,但並非所有情況下都需要講究這兩樣東西。
如果人生中所有的事都講究意義和價值,人生會變得很無趣,人也會變得很呆板,沒有生命的活力。
比如朋友之間聊天講廢話,放松的時候隻想做一些不動腦子的事,要說意義,真的沒有太大的意義。但是,這卻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調劑品。正因為這些調劑品的存在,人生才充滿樂趣。
雖然說婚姻是人生大事,聽起來好像必須講究意義和價值。但如果結合愛情來說,未必需要在任何時候都講究一樣和價值。
有些愛沒來由,愛上一個人沒有理由,就是想愛,就是願意愛。這種情況下,隻要自己問心無愧,瘋狂一把也是可以的。
下面這位讀者為愛瘋狂的經歷,講的就是上面那種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東林老師,您好:
為瞭報復我媽,我凈身出戶瞭,我不想讓她得逞,不想因為她而把自己變成一個渣男。
我媽氣急敗壞,問我這樣做值得嗎?
我不想去考慮這個問題,我覺得隻要是我心甘情願做的事,就是值得的事。
曾經的我,把婚姻的意義看得很重要,為此還和我老婆詳細規劃瞭未來。我們的每一步規劃都有意義,但是,這一切全都讓我媽給毀瞭。
雖然婆媳矛盾不能全怪我媽,但每次她跟我媳婦鬧矛盾,都是她挑起的事端。我媳婦雖然在反抗和報復的時候,她的做法偶爾也會過火,但如果我媽不招惹她,她就不會做這些事。
我對她們兩個都不滿意,但相比之下,更不滿意的是我媽。
尤其在我老婆生瞭孩子以後,我媽仍舊沒事找事欺負她,我覺得無論如何都是她的不對。就算我不為我老婆考慮,我也必須為孩子考慮。
這些問題導致我們傢每天都雞飛狗跳,片刻不得安寧,不是她們兩個吵架,就是我跟我媽吵架,再加上孩子總是苦惱,我每天仿佛活在地獄中一樣。
離婚是我老婆提出來的,對於生無可戀的我來說,隻能同意,我覺得離婚對我們夫妻倆和孩子都好,畢竟誰生活在雞飛狗跳的傢庭中都有可能發瘋。
然而,我媽竟然在離婚的問題上還不放過我媳婦:“離婚可以,婚房留給我兒子,你帶著孩子趕緊滾!”
於是,新一輪的爭吵開始瞭,我媳婦罵我媽有病,我媽聲稱寧願拼瞭老命也不讓我媳婦帶走婚房。
我氣不過,直接決定凈身出戶。我說不清當時的具體心理活動是怎樣的,不過有一個念頭比較清晰,那就是我必須為瞭老婆孩子六親不認,必須報復我媽,因為在我看來,我的悲劇是她一手造成的,她竟然連一個“句號”都不願留給我。
我媽因此跟我反目,揚言再也不認我這個兒子。隨便她吧!不認我正好,反正我也累瞭,受夠瞭!我曾經很想愛身邊的所有人,但事實證明,能夠專心愛一個人就已經很不容易瞭。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如果婚姻所處的環境沒問題,婚姻所涉及的所有角色沒問題,任何人都可以很輕松地把婚姻經營好。
但這句話中所涵蓋的因素,對有些人來說是夢寐以求的事,因為他們的婚姻中根本不具備這些最基本的條件。
所有不幸的婚姻,都是毀在“人”的手中,所有的婚姻問題都是“人”的問題。這裡所講的“人”,不一定是丈夫和妻子這兩個角色,還有可能是婆婆。
婚姻所處的人文環境有問題,最容易毀掉婚姻。因為人心是活泛的,想法是復雜的,一個人一種想法,混雜在一起就會變得很混亂,會讓人在焦頭爛額之下失去繼續經營婚姻的耐心。
比如上面那位婆婆,她不停地摻和兒子的婚姻,兒媳的反抗沒有用,兒子跟她吵架也不起效果,這就會讓兩個婚姻當事人變得焦頭爛額,實在受不瞭的時候,也隻能選擇離婚瞭。
類似那個男人的處境,好像他隻有六親不認才能為婚姻做好善後工作,才能勉強為婚姻畫上一個句號。如若不然,他明知道婆婆有錯,自己又想對老婆孩子負責,如果盲目聽從婆婆的安排,以他的性格,必然會良心不安。雖然他這樣做的時候沒有考慮意義方面的問題,但總體來說,這也是一種愛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