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承恩《西遊記》:“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
人世間的很多事都相互關聯,就像數學中所講的“充分必要條件”一樣,彼此都因為對方的存在而感受到價值,二者的關系就會牢不可破。
感情也是如此,如果彼此的需求無法互相關聯,就不適合在一起,就算在一起瞭也不會幸福。
這種道理不難理解,關鍵是,人與人相處往往充滿迷霧,有的人善於偽裝,善用障眼法,如此就會讓另一些粗心大意的人上當。
比如,一個女人最需要的並非是男人的甜言蜜語,結果卻因為粗心大意,把男人的甜言蜜語誤認為是真愛的表現,肯定會上當。
下面這位讀者就有過這樣的感情經歷,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是怎麼回事。
東林老師,您好:
人到中年,先後被兩個男人辜負瞭,我才認識到,中年女人應該現實一點,不能盲目相信情情愛愛,否則隻會自討苦吃。
我跟前男友分手,是因為我們的感情出瞭問題,我總感覺他不愛我,因為他不肯為瞭我努力工作賺錢,不肯為我們以後的婚姻生活做打算,讓我看不到希望,沒有安全感。
我從一開始開導他,到後來跟他吵架,是因為不想看到我想要托付一生的人一無是處。因為這不僅關於到我的臉面和幸福,而且還會成為我們結婚的阻礙因素,同時,考慮到生養孩子的問題,他這個樣子根本無法扮演好父親的角色。
分手之後選擇婚姻,我當然會把前男友的問題當作重點問題,我不想再奢望嫁給要給窮小子瞭,我覺得男人的物質條件還是好一點比較好,隻有先保證物質生活不出問題,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考慮感情生活。
但是,我在結婚以後,沒能堅守住自己的立場和原則。
我老公的物質條件比我的前男友好很多,可就像那句話說的,人不把得到的東西當回事,認為得到的東西是理所應當,從而就會苛求沒得到的東西。
換言之,我嫁給我老公以後,物質方面不發愁瞭,就開始苛求感情方面的享受。而他,總是一副對女人沒興趣的態度,使得我在很多方面都無法得到滿足,越想要什麼越得不到什麼,夫妻生活一點也不和諧。
接著,我們之間的狀態就變得跟我和前男友的狀態類似瞭,總是吵架。而在吵架的過程中,我竟然開始留戀起瞭前男友,就好像自己不缺錢瞭一樣,就好像跟前男友結婚能得到最大的滿足一樣。
我的前男友,本來就一直在我結婚之後騷擾我,說一些不三不四的話,說他還愛著我,總是會想我,不止一次夢到給我結婚瞭。
在我對我老公不滿的情況下聽多瞭前男友的話,就動瞭邪念,想要帶著孩子離婚,然後跟前男友結婚。
我鼓起勇氣提出這種要求的時候,他欣然答應瞭,還說他等這一天等瞭好久瞭。
可是,在我帶著孩子凈身出戶之後,要求前男友快點娶我的時候,他卻翻臉不認人:“別人的孩子讓我養?憑什麼?娶你沒問題,但讓我幫別人養孩子,癡心妄想!”
我心如刀絞,感覺自己被騙瞭,感覺自己因為動瞭邪念而走上瞭一條不歸路。
一來,我不可能放棄孩子,但這樣就沒辦法跟前男友結婚;二來,我跟前夫離婚時鬧得很兇,絲毫不在乎他的感受,跟他復婚也是不可能的事。
這種情況下,我更傾向於乞求前男友跟我結婚。可是,他卻刪瞭我,從我的世界中消失瞭,我成瞭一個獨自帶著孩子的孤苦伶仃的女人。
雖然在父母的幫助下,我的生活還能勉強繼續,但阻力很大,問題很多。
首先,我父母對我的行為嗤之以鼻,如果不是為瞭孩子,根本懶得管我;其次,我很想靠自己打造屬於我和孩子的幸福生活,但是,我沒有能力做成這種事。而且,在心煩意亂的狀態下,我根本沒有心思把任何事做好。
我雖然知道最大的問題在於我自己,我的苦命是自找的,但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瞭追求幸福,何錯之有?命運為何對我如此不公?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每個結瞭婚的人都應該記住一點:婚姻非兒戲,別亂來。
尤其對於普通人來說,更是如此,因為你輸不起,你所能折騰的天地有限,一旦因為離婚而打亂瞭生活,可能就再也無法好起來瞭。
那個女人的情況就是如此,從她所說的內容不難看出,她的條件很普通。雖然說普通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追求和苛求不一樣,追求跟自己條件不匹配的婚姻,就是苛求,是一種奢望。
或許你覺得這樣說是看不起你,但捫心自問,你有讓人看得起的資本嗎?
一個條件普通的人,在沒有能力提升自己的情況下,對待婚姻要務實一點,現實一點,差不多能匹配你的條件就行瞭,想要更好,不太現實,除非你自己先變得更好。
她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貪心太重,一會兒想要這樣,一會兒又想要那樣,根本行不通。
正是因為她隻在乎自己想要什麼,而沒在乎自己該要什麼,所以才會盲目離婚。
如果你的條件跟她差不多,勸你還是不要亂來比較好。不是說你必須認命,而是,你在苛求某種東西的時候,必須先有自知之明,判斷下自己想要的跟自己的條件是否匹配。結合婚姻來說就是,你要判斷你是否輸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