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殊《玉樓春》:“無情不似多情苦,一寸還成千萬縷。”
理想狀態下,多情好過無情,因為多情可以換來很多美好的生活體驗。
現實狀態下,無情好過多情,因為無情的人不會因為“愛而不得”而為情所困。
綜合來講,如果你既想從多情中受益,又想如無情的人灑脫,那就應該讓自己做一個“既多情又無情”的人,對待感情時,視情況而定:值得你多情的時候必須多情,不值得你多情的時候,果斷無情。
讀者來信:
以前我隻是聽說過有的男人接親被刁難,從來沒想過這種問題會發生在我身上,一直到事情發生瞭,我還有點懵,不敢相信我面對的是事實。
但終究不是夢,我被丈母娘刁難的時候,不得不去想辦法應對。
我首先能想到的肯定是跟她講道理,想讓她打消“坐地起價”的念頭。我說既然兩傢人訂婚時已經達成瞭一致,就應該按照約定執行,坐地起價不僅會讓我為難,而且我爸媽臉面上也不好看,他們應該不會同意。與其鬧得兩傢人都不開心,不如按原計劃執行。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說完這番話,她反而更來勁瞭:“如果你堅持不加錢,別說你無法把我女兒接走,你連我們傢的門都休想進來!”
我接著想到打電話給我的未婚妻,問她怎麼回事,為什麼會臨時鬧這麼一出。她的口風跟丈母娘一致,而且不聽我跟她講道理,撂下狠話之後就把電話給掛瞭。
我無計可施,身邊的人說什麼的都有,有的讓我妥協,有的勸我放棄,我不知道該聽誰的。直到我媽打電話問我怎麼樣瞭,我才意識到我應該征求我媽的意見。
我媽聽完之後,果斷告訴我:“別娶瞭,打道回府,她這樣的女人配不上你,他們傢這樣的傢庭也不配跟咱們傢結親。這種不講理的事,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一次你就已經很痛苦瞭,如果多來幾次,你能受得瞭嗎?”
我受不瞭,這是我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所以,我聽從瞭我媽的建議,直接打道回府,不想娶瞭,誰愛娶誰娶,如果他們傢覺得丟人,那也是他們自找的。
他們傢不光覺得丟人,還反咬一口,說都是拜我所賜,然後耍無賴不退之前從我這裡拿到的錢,一傢人貪得無厭,讓人感覺惡心。
我本以為我認栽瞭就可以讓過去翻篇,結果我發現之前的事在我心裡無法翻篇,我總是會想她,有時候反問自己為什麼放不下一個傷我至深的人,有時候又反問自己是不是錯怪她瞭,怎麼會這樣?難道我還愛著她嗎?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所有在分手或離婚以後為情所困的人,都是自尋煩惱,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看待這種問題。
首先,你愛過的人不在你身邊瞭,你放不下她,往往不是因為你還愛著她,而是因為她曾經這樣傷過你:你本來對她抱有很大的期望,結果換來的卻是失望。
這種“傷”比“愛”更容易讓人記憶深刻,因為愛可以隨著時間淡化,但是內心的傷痛往往沒那麼快淡化,隻要你仍舊意難平,你就放不下過去那段感情,以及你曾經愛過的那個人。
其次,雖然你放不下某個人是有原因的,但是,沒有人攔著你不讓你放下。你以為你是被動地想起,實際上你是在主動胡思亂想。當回憶來襲的時候,你可以不允許自己胡思亂想,這是可以憑自己的意志左右的行為。
換言之,如果你對自己不加克制,任由意志力薄弱,當回憶來襲的時候,你就一頭紮進去胡思亂想,痛死你都活該,因為你是自願去胡思亂想的。
反正,不管問題有多復雜,不管你失去的是愛情還是婚姻,問題的本質都一樣。不值得你繼續愛的人,就停止去愛,必要的時候在思想上踩剎車。另外,別讓自己太閑,所有的胡思亂想都是因為太閑,你能忙得腳不沾地,自然就沒時間去胡思亂想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