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卜生《玩偶之傢》:“現在我隻相信,首先我是一個人,跟你一樣的一個人,至少我要學做一個人。”
有的人從始至終不知道如何做人,有的人因為受制於人而忘記瞭自己是個人。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如果失去瞭做人該有的權利和平等,都挺可悲的。
比如婚姻中一門心思隻想算計兒媳婦的婆婆,就是不會做人的人。被婆婆算計的兒媳,如果逆來順受,就等於是忘記瞭自己是個人,沒有去爭取自己應有的平等。
相比之下,前者更可悲,因為她從未想過“我是否可以不算計兒媳”;後者的可悲隻是暫時的,因為當她走投無路的時候,會重新記起自己是個人。
總的來說,徹頭徹尾的悲劇人物,是一直不做改變的人。如果沒有人指導,或者他們自己一直不醒悟,他們的悲劇是註定的,比如下面這位讀者的婆婆。
讀者來信:
婚姻存在的意義,應該是成就一個人,應該是讓一個人過上比單身時更好的生活。如果一段婚姻不具備這樣的價值,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隻可惜,我結婚前不明白這個道理,總是在意別人的看法,身邊人都說我到瞭適婚年齡,該結婚瞭,該生孩子瞭,我不敢違背這種聲音,於是就糊裡糊塗結瞭婚。
結婚後,我繼續在意別人的看法,其中我婆婆的觀念對我的影響最重。
她吃我的,喝我的,花我的錢的時候,總有一些“合理”的借口,把她對我的算計美化成理所當然的大道理,每次都不忘補上一句:“如果不這樣做,就不算好兒媳。”
我認為隻要乖乖按她的要求扮演好兒媳的角色,就可以高枕無憂,卻不知,婆婆的貪心是沒有盡頭的。可是,我手裡的錢是有限的。她用無限的欲望去算計我有限的財產,結果不言自明,我很快就沒錢瞭。
我沒錢瞭,在婆婆看來就沒有利用價值瞭,再也不是搖錢樹瞭,於是她就決定過河拆橋,慫恿她兒子跟我離婚,重新再娶一個,這樣就能延續她的算計。
她兒子雖然愚孝,但多少還念舊情,因為不想讓我在離婚後過得太難,所以他自願凈身出戶,把為數不多的財產都給我瞭。
這件事是我們之間的秘密,婆婆一開始並不知情,所以她才會在我們離婚之後,大張旗鼓慶祝兒子離婚:“兒子終於離婚瞭,我比他更開心!”
本來我不想公開我和前夫的秘密,但我實在氣不過婆婆發朋友圈慶祝離婚,於是就一氣之下公開瞭秘密:“凈身出戶有什麼好開心的!你真以為你兒子對你言聽計從啊?別傻瞭,他跟我一樣,對你的意見很大。這對你來說是個很不好的征兆,如果你死性不改,他對你的不滿積攢得越來越多,你難逃報應。”
我說這番話的本意是想報復她,沒想到結果比我的預期更嚴重。她得知她兒子凈身出戶,就沒時間理會我瞭,跑去找她兒子算賬瞭。如我前面所說,她兒子本就對她敢怒不敢言,她找他算賬無異於火上澆油,於是他們母子倆徹底鬧翻瞭。
我前夫還年輕,離開婆婆會活得更好。但是我婆婆不年輕瞭,無法再通過兒子的婚姻撈錢,生活質量一落千丈,而且精神上也受到瞭很大的打擊,整天像個怨婦一樣吐槽,但並沒有改變她老無所依的處境。
這或許就是報應,我之前說她難逃抱怨隻是出於氣憤,沒想到她竟然真的遭瞭報應。看來我想得沒錯,把婚姻當兒戲的人,不管是夫妻雙方中的某一個,還是雙方父母,都難逃報應,誰不信邪都可以試試,但遭瞭報應可就沒有回頭路可走瞭。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把婚姻當兒戲,這種說法有些籠統,具體來講:把婚姻當交易的人,算計子女或子女的另一半的人,總是為瞭一己私利破壞婚姻的人,都是把婚姻當兒戲的人。
從因果的角度來說,以上這些不該做的事,都是“惡因”,但凡播下瞭這些種子,它們就一定會生根發芽,有朝一日結出“惡果”。
或許婚姻本身不會對你做出懲罰,但你的心態、觀念和思維誤入一條不歸路,早晚會讓你走投無路。
那位讀者的婆婆就是這樣的結局,她自認為算計的是兒媳,隻要兒子跟自己沆瀣一氣,自己就永遠是贏傢。卻不知,她兒子其實是一個變數,但凡這個變數突然倒戈,她就一定會受到懲罰,難逃報應。
她難道不能要求自己做個好婆婆嗎?當然可以!為什麼她沒有讓自己成為好婆婆呢?這跟她長久以來的價值取向有關。說到底,是她自己有問題。
雖然對每一位婆婆追根溯源,都能找出她們作惡的根本原因,有的或許是受外界影響的結果,但她們自己也難辭其咎。再怎麼說,她們都有機會做個好人,可她們卻直接放棄瞭做好人的機會。這就沒辦法瞭,你自己作惡,還想皆大歡喜,是不可能的事。
其他的婆婆如果能以她為戒,認真反思下自己,都有可能成為好婆婆。正所謂“一念天堂,一念地獄”,你是誰,你會成為什麼樣的人,隻有你自己說瞭算。你如果放棄做自己的主人,隨波逐流模仿別人做個壞人,遭報應實屬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