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電視劇《幸福到萬傢》播出第10集和第11集的內容。經過11集的劇情內容之後,萬善堂、萬傳傢這兩個人終於被何幸福一傢“告上瞭法庭”。尤其是羅晉飾演的角色的出場,與何幸運在汽車上的幾句對白,算是真正成為這部電視劇的點睛之筆,普法不能隻在城市,更應該在農村。
誠如我在前幾篇劇評文章當中所說,《幸福到萬傢》因為采用瞭晚會小品誤會式的創作方式,所以造成瞭劇作人物和角色的失真。大量的誤會式重疊出現,造成瞭整部電視劇的絮絮叨叨,節奏感及其緩慢。同時,這部電視劇因為采用誤會式的創作方式,所以極度想要給“反派”角色一個正面形象,因此造成瞭整部電視劇在敘事邏輯上的擰巴。
在該劇當中,一面要嚷嚷萬善堂是一個好人,一面又不得不展示他在“誤會式”當中一步接著一步把違法征地的事情推向到瞭何幸福傢走投無路隻能尋求司法幫助的境地當中來。因為編劇拿著晚會小品的“誤會式”去創作劇情,所以該劇在萬善堂這個角色上,人物和故事都非常擰巴。
在已經播出的劇情內容當中,羅晉飾演的律師角色發出感慨:萬善堂這種不懂法的人,是怎麼把企業做得那麼大的呢?這句話,其實可以看作是編劇的一句自問。我在該劇的首篇劇評文章當中便提出,萬傢莊這種法盲一片的局面之下,是不存在把企業幹大的任何可能性的,因此,這部電視劇的敘事是邏輯混亂的,無法自圓其說的。
尤其是萬善堂這個角色,可以說是《幸福到萬傢》當中的最大“敗筆”。在《秋菊打官司》當中,也是女主男人被村長打傷,村長堅持不道歉。但是,在《秋菊打官司》當中,那個村子,是典型的貧窮落後的村子。這種法盲角色的出現,就不足為奇瞭。而在《幸福到萬傢》當中,萬善堂這種一言堂的法盲,顯然是無法把企業做成功的。如果哪位粉絲型的觀眾硬要說有,請例證一下。
基於此,我才認為,電視劇《幸福到萬傢》在萬善堂這個角色和故事上的塑造,不僅擰巴,而且出現瞭大面積的“不成立”。編劇不願意讓萬善堂成為一個壞人,隻能采用晚會小品誤會式的創作方式,給萬善堂找補一點人格魅力瞭——他不是故意刁難何幸福傢,他隻是想要自己的大傢長的辦法解決問題。而這份所謂的人格魅力,在略有常識的觀眾那裡,都是不成立的。
編劇創作上的不合理,造成萬善堂角色不成立。為瞭讓整部電視劇成立,作為觀眾,我隻能把萬善堂和萬傳傢看作是一個行為個體。兒子不是東西,竟然還能成為萬傢集團的總經理,萬善堂有直接責任——萬傢集團到底是萬善堂傢的私產?還是萬傢莊的公產呢?若是公產,這種不是東西的萬傳傢成為總經理,難道不是萬善堂公器私用?
如此種種,即使編劇為萬善堂說一萬次好,我也認為劇情是不成立的,角色是可惡而不可愛的。當何幸福找到關濤,開始通過司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利的時候,這部電視劇終於進入到瞭真正有價值的階段。《幸福到萬傢》當中前11集近乎全部地上趕著求萬善堂及其萬傳傢給說法,都是沒有社會傳播價值的。農民朋友遇到何幸福傢的這類事情,跪求“萬善堂”屁用沒有,直接走司法程序,才是最便捷的。
從第11集開始,這部電視劇進入到瞭高能階段。它的高能,主要體現在給萬善堂、萬傳傢這倆貨色普法。我比較擔心的是,《幸福到萬傢》這部電視劇播出之後,起到很壞的結果,讓大量的“萬善堂”以為村子服務的名義認為自己違法的很多事情沒有錯誤,並且有瞭說辭。11集之後,讓“萬善堂”們見一見司法到底是如何把他們關進籠子的,這才是真正的善莫大焉。
我個人傾向於編劇莫要在這件事情上和稀泥。尤其是這個萬善堂,踢傷何幸福男人,真的應該是做傷情鑒定,結果出來之後,對這個萬善堂該拘留的拘留,該判刑的判刑。不過,從編劇“誤會式”的晚會小品樣子的創作態度來看,最終萬善堂可能一點事兒沒有,也就萬傳傢被依法如何一下而已。倘若劇情真是如此,那《幸福到萬傢》的普法價值就打瞭很大的折扣。
值得註意的是,在第11集的劇情當中,羅晉飾演的關濤律師,在汽車上,跟何幸運的幾句對白,講如何在農村進行法制推廣的話,擲地有聲。其實,當下的廣大農村當中,早就法律意識遠遠強於劇情當中的萬傢莊瞭。婚禮上,出現扒人傢伴娘衣服,並且試圖強奸的貨色,早就走司法程序,送他吃牢飯去瞭。《幸福到萬傢》讓人看著憋氣,就是劇情塑造的村莊,法盲一片,還硬聲稱集團企業動輒就是上億的資產調度。這種法盲村能夠富裕,編劇自己信嗎?(文/呱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