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學校的女生,在圖書館自習時,疑似被男同學投放異物,目前男同學已經被抓,案件正在調查之中,等待後續官方報道。
據瞭解,女生吃飯回來後,發現飲料味道奇怪,沒敢喝下去,調查監控發現是一名尹姓男同學往女生杯子中投放瞭異物。
“還坐在我斜後方觀察我喝沒喝”。
不僅如此,女孩喝瞭一口發現飲料味道異常,沒敢喝下去,而是去洗手間倒飲料,而該男子竟然還跟在女生後面。
後續媒體曝光瞭疑似男子投放的異物,或是“牛磺酸泡騰片”,某個品牌的宣傳介紹具有“催情效果”。至於該男子投放異物究竟是投毒,還是為瞭“催情”,還需要等待官方調查後才能解答。
據瞭解,牛磺酸是一種藥物,也是廣泛分佈於人體內各個組織和器官的一種成分,是人體的條件必須氨基酸,暫時並未發現牛磺酸有催情的效果。
當然瞭,即便牛磺酸不具有催情效果,但如果購買時認為是“催情藥”,並以此目的添加到別人的杯子中,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比如:我國法院曾經審理瞭一個案件,妻子婚內出軌,為瞭能夠和情人長期待在一起,兩次購買毒藥,第一次花費4800元購買瞭“死亡藥水”,第二次以7600元的價格購買瞭毒藥,並將該藥水添加到丈夫的飯菜之中。
好在買到的兩個毒藥都是假藥,沒有毒性,但是該女子自認為“毒藥”有毒性,而且實施瞭投毒行為,其行為構成瞭故意殺人罪,屬於殺人未遂。
如果該男子投放藥物的主觀行為在於試圖發生關系或者故意傷害,且知道自己投放的藥物會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影響,無論計謀是否得逞,都是違法犯罪;
羅翔曾經舉瞭一個案例:張三聽說白糖和啤酒放在一起能毒死人,於是往別人啤酒裡投放白糖。這構成犯罪嗎?不構成,因為白糖和啤酒不會致人死亡;
但是,如果張三想買毒藥,結果買成瞭白糖,然後投放到對方的啤酒中,構成犯罪嗎?構成,因為你想買的是毒藥,而不是白糖。
如果該男子沒有惡意,也知道投放的異物無毒,無不良反應,不會給人體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如:往別人水杯中加鹽,目的隻是想整蠱對方,那麼問題還需要重新看待。
總體而言,最終的處罰結果和男子的主觀目的以及藥物的實際功能等有關,而這需要警方調查後才能得知。
“春”藥真的存在嗎?
影視劇以及小說中,經常會出現一種藥物“迷情藥”,號稱是隻要服下藥物,女生就會變得情不自禁。
比如:《天龍八部》中,人們為瞭讓段王爺當眾出醜,給段譽和木婉清服用瞭“陰陽和合散”,並將兩人關在同一個房間內。
類似這樣的故事情節還有很多,那麼問題就來瞭,真實世界裡真的有這樣的藥物嗎?
必須要說的是,現實中雖然有很多人利用下藥的手段,強行與異性發生關系,但是類似於“陰陽和合散”的藥物並不存在。
號稱能夠讓女人情不自禁的藥物,主要是迷藥,迷藥是快速讓女生失去意識,甚至在失去意識之後喪失記憶,導致女性無法反抗。
而這其中,最該警惕的就是“聽話水”,“乖乖水”之類的藥物,因為這些藥物通常識別難度高,與飲料相比沒有明顯異味,但又能讓人喪失意識。
比如:2018年,江蘇警方破獲瞭一起利用“聽話水”,侵犯上百位女性的惡魔。惡魔是一個51歲的老漢,利用網購的迷藥兌入到飲料之中。
利用網絡的手段認識多個女網友,然後在約女網友見面時,遞給對方一瓶飲料。沒有任何防備的網友一旦喝下飲料,就會在短短1分鐘左右陷入到昏睡,並喪失記憶,而該惡魔就會趁機進行侵犯,甚至將整個過程拍攝瞭下來。
警方在其手機裡發現瞭幾百個視頻,涉及到的女生多達上百人。
盡管有一部分女生對此渾然不覺,但俗話說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仍舊有人感覺出瞭異樣,並報警,警方在其嘔吐物和血液中檢測出瞭迷藥成分,鎖定該惡魔,最終將其繩之以法。
這些年來,利用“迷藥”達到侵犯女性目的的案件還有很多,其中有部分案件涉及到瞭人命,廣東佛山一位23歲剛剛入職的女生,被上司灌酒後帶去開房,又被“下藥”,最終導致該女子死亡。
種種案件說明瞭,雖然世界上不存在讓女人主動獻身的藥物,但是迷藥卻是真實存在的,而且不少迷藥的成分都是違禁成分,不允許私自在市面上流通。但是有人為瞭利益,仍舊在社群以及通過隱蔽鏈條交易。
最後要說的是,此次圖書館被投放異物的女生非常幸運,而她的幸運並不是被人提醒,或者男子中止投放異物。而是男子投放的異物有明顯區別於飲料的味道,讓女生能夠識別出來,並警惕地翻看監控,才得知自己的咖啡杯被人投放異物。
可如果投放的異物是無色無味的呢?會不會這個女生就已經喝下去瞭,喝下去的結果又是什麼呢?這我們就無從得知瞭。
事實上,有許多女子被不懷好意的男子投毒,以及投“春”藥,因為藥物無色無味難以被識別,而發生悲劇故事。
這其中,除瞭女生要提高警惕之外,還需要警方對其高度重視,一旦發現一個違法行為,就要對整個鏈條進行追蹤,爭取將其一網打盡。
隻有出重拳,才能嚇退有非分之想的人;隻有能震懾住潛在犯罪者,才能減少犯罪的發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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