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看美國
德克薩斯州(簡稱得州(德州))希望這個孤星之州最終從美國的其他地方脫離出來,建立一個新的國傢,但是美國媒體稱,考慮到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說過他們的脫離選擇,他們可能會失望。因為美國內戰後的一個案例清楚地表明,該州脫離美國是一個不太可能、也站不住腳的場景。
此前,在1868年德克薩斯訴懷特案的判決中,最高法院表示,脫離聯邦隻能通過兩種方式中的一種:“革命”或“各州同意”當時的最高法院在一份裁決中寫道,“因此,當德克薩斯成為美國的一部分時,她就建立瞭千絲萬縷的關系....德克薩斯和其他州之間的聯盟,就像最初各州之間的聯盟一樣,是完全的、永久的、不可分割的。除非通過革命或各州的同意,否則沒有重新考慮或撤銷的餘地。”
在上周末舉行的全國代表大會上,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就可能納入該黨官方綱領的幾項措施進行瞭投票,其中一項是尋求在2023年就這個孤星之州是否應該脫離美國舉行公投。該法案要求德克薩斯州議員在下一屆立法會議期間,“在2023年大選中,讓德克薩斯州人民進行公投,以決定德克薩斯州是否應該重申其作為一個獨立國傢的地位。”
但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律與政府學教授、憲法研究主任理查德·阿爾伯特(Richard Albert)告訴美國媒體,有關德克薩斯脫離聯邦的言論是“政治姿態”,“不是真正的政策提議”。
理查德·阿爾伯特(Richard Albert)也引用瞭最高法院1868年的裁決,德克薩斯州沒有脫離聯邦的權利,並指出這“不僅僅是,甚至主要是法律問題”,而是“權力問題”。他說,如果德克薩斯州願意,它今天可以宣佈獨立,但那“將意味著戰爭”。然而,他補充說,“這不是一場德克薩斯州能打贏的戰鬥”,無論是通過戰爭還是法庭。
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院法律與政府學教授傑弗裡·艾佈拉姆森在接受美國媒體采訪時也提到瞭德克薩斯訴懷特案的判決。傑弗裡·艾佈拉姆森說道,“德克薩斯脫離聯邦絕對沒有法律依據”,並補充說,“內戰解決瞭各州不能脫離聯邦的問題”。
美國媒體還聯系到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發言人詹姆斯·威索勒克(James Wesolek),他表示,尋求2023年就脫離聯邦進行投票的措施“是代表們投票表決的一個綱領,我們還不知道它是否通過瞭”,因為“這些結果仍在統計中”。
據悉,在過往的歷史中,分離和獨立一直是德克薩斯州歷史上的永恒主題,1836年脫離墨西哥,成為一個獨立的共和國,1845年被美國吞並。當美國因奴隸制是否可以擴展到國傢西部領土的分歧而四分五裂時,德克薩斯在1861年投票決定脫離聯邦。在隨後的南北戰爭中,多達75萬人——超過美國總人口的2%——死亡。
1865年邦聯戰敗後,在1870年的重建時期,德克薩斯正式重新加入聯邦。盡管人們一直在談論再次脫離聯邦,但法律明確規定德克薩斯州可能不會脫離聯邦。甚至在德克薩斯正式重新加入美國之前,美國最高法院就宣佈,脫離聯邦從來就不是合法的,即使在叛亂期間,德克薩斯仍然是一個州。
該州的保守派人士對聯邦政府出臺的某種政策感到憤怒,他們最常提出這個想法。當民主黨人入主白宮時,這種呼聲似乎更頻繁。